全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精神,增强同学们参与“青年大学习”系列活动的积极性,助推我院形成新的学习思潮,我院分团委决定为“青年大学习”活动设置奖励条例,并结合“青年大学习”的参与状况调整相关评选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青年大学习”学习活动期间
二、参与对象
威尼斯wns.8885556大一至大三各团支部
三、评选活动细则
我院分团委将对各团支部组织各期“青年大学习”的参与率进行统计排名,根据学习排名情况设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励具体措施如下:
参与率排名 | 奖励标准 |
一等奖(1名) |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模范团干”名额增加3名;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先锋团员”名额增加3名;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3名; |
二等奖(2名) |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模范团干”名额增加2名;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先锋团员”名额增加2名;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2名; |
三等奖(3名) |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模范团干”名额增加1名;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先锋团员”名额增加1名; 院级“五四综合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1名; |
四、评选计分方式
每期参与学习人数以我院分团委公示名单为准,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3日内向学院分团委提出复议,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个人学习信息截图),过期不再受理。
受理复议申请的负责人:殷瑜珩
联系方式:18872206700(电话)、1603750757(QQ)
五、其他
1.各团支部申请校级五四综合表彰——“红旗团支部”奖项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申报材料(百分制)*25%+日常工作(百分制;主要为团支部工作手册考核评分)*50%+团支部活力建设得分(百分制;主要为青年大学习参与率)*25%。
2.参选校级“五四综合表彰”——“模范团干”、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五四综合表彰”——“先锋团员”、“模范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奖项的须积极参与并完成“青年大学习”。
3.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威尼斯wns.8885556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威尼斯wns.8885556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